2011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民族团结和睦、宗教文明和谐”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农村少数民族致富项目开发,深入开展社区民族示范单位创建,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宗教场所活动,正确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促进新北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以推进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工程、全面创建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为重点,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三月份开展“新北区少数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橱窗、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荣的氛围。利用人口普查契机,更新全区少数民族数据库,掌握全区常驻少数民族最新情况;与各镇(街道)派出所保持沟通,掌握流动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与清真饮食业网点的管理,保持与卫生、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联系。
宣传推广河海街道、罗溪镇分类开展社区民族工作成功经验,在有条件的薛家镇、新桥镇、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创建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典型引路,创出特色。(薛家镇利用吴氏中丞第、薛家广场、华夏艺博园平台,设计特色活动,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新桥镇、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根据本辖区近年来拆迁安置居民多、居住较为集中的特点,丰富社区内少数民族业余生活。)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农村少数民族项目致富,鼓励勤劳致富。推广罗溪镇彭玉莲项目经验,在罗溪镇、西夏墅镇挖掘区内新项目资源,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扶持农村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罗溪镇再扶持一户少数民族家庭,根据其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农业项目;西夏墅镇利用外来媳妇新风联谊会开展的草坪种植、菌菇种植培训,挖掘其中可以培育的少数民族媳妇进行重点扶持。)
二、以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为重点,做好宗教管理工作。
在今年六处寺观教堂类场所全面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选择七处基础较好的固定处所开展创建活动,力争2011年年底全区70%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要求。(千墩禅寺、大悲禅寺、观音禅寺、柴郎庙、西夏墅基督教堂、孟河基督教堂、新华基督教活动点,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八个方面着手,开展创建工作。)
全面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知法守法,以道风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服务社会。(在2010年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对通过认定的教职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宗教教职人员资料库,并及时更新,掌握全区教职人员构成情况。)管理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活动有序、管理规范、安全整洁,保证宗教界团结稳定。(在参加市局及上级宗教团体组织的各项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班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档案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以提高档案及财务管理水平。)指导区佛教协会按时换届,力争换届后的佛协班子素质更高、更加年轻化;提高区佛协会刊质量,搜集整理宗教文化资料,传承优秀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引进力度,引进道教教职人员、基督教神职人员,充实我区教职人员队伍。(2010年圩塘基督教堂引进江苏省圣经专科学校毕业生周新芳,安家前舍庙引进原白龙观沈立红道长,场所管理工作有所提高,2011年将加大该项工作力度,进一步为有需要的场所物色合适教职人员,改善我区场所管理人员结构。)加大中青年教职人员骨干培养力度,选择文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强的重点培养,继续向上级宗教管理部门推荐后备人才。(2010年小河黄山九龙禅寺廓朗法师、万绥东岳行宫孔林芳道长推荐为省佛教、道教后备人才,2011年将对我区宗教界后备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我区宗教界后备人才库。)
三、以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为重点,确保新北社会和谐。
全面落实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的要求,签订新一轮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责任书;排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场所安全,提出整改意见,列入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考评要求。(2010年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将加大该项工作力度,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确保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规范农村宗教活动,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犯罪,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结合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做好宗教场所的合理布局规划。(新桥镇提出恢复重建佛教活动场所修缮寺,因新桥位处北部新城核心区域,宗教活动场所的布点十分重要,将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征求区分管领导、市民宗局、区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合理的处置意见。)
及时解决各种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与纠纷,对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严防扩大。(2010年调处多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发事件,如三井街道藏族妇女马姐事件、春江镇魏村方正窑厂彝族外来工事件、圩塘基督教堂内部矛盾、大悲禅寺与周边村组矛盾、安家前舍庙内部矛盾等。2011年将继续对民宗领域的突发事件采取及早发现、及早处置的方法,强调属地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基层民宗助理积极性,将矛盾与纠纷造成的影响尽量缩小,保证民宗领域的稳定,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