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新北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