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确立一个目标,打造两个平台,实施三项探索,突破四项难点”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统筹兼顾,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力争实现工作上台阶,服务上水平,形象上档次。
(一)确立一个目标
2013年是我区率先实现现代化指标的关键年,为确保率先达标,我局将紧紧围绕现代化指标,确立明年目标任务: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2000人,完成社保扩面净增5000人,参保率达98%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500名,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8%,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5%,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30张。
(二)打造两个平台
1、推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整合就业、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相关业务服务平台,推进基层平台的建设,通过搭建全区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充分利用159个行政村(社区)的网络系统,收集、分析和发布供求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借助“就业E图”的推进工作,实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精细化服务。
2、提升人才服务平台效能,优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发挥“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帮助和解决企业在人才引进和技能培训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升级“常州高新区人才网”平台,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互通互联,及时更新用工供需信息源,扩大网络招聘覆盖面,形成各方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三)实施三项探索
1、探索被征地农民就业新渠道。一是加快建立我区被征地农民资源信息库,通过信息库的建立,重点掌握被征地农民技能水平、就业现状、求职意向、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二是积极推介就业。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开发一些适合本地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岗位,组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就业推荐成功率。
2、探索多元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模式。紧紧围绕现代化指标,结合我区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的培训需求,通过与区内外院校合作、在区内重点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相近产业抱团联合培训等多种手段,探索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院校参与”的政校体联合培养新模式。
3、探索CBM精神健康社区康复管理新做法。建立10个社区综合精神残疾服务会所,按照德国CBM精神健康社区康复管理体系标准,组织培训、监督和评估,重点为社区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开展康复训练。在镇、街道各选取一个社区试点红十字“博爱家园”的建设,借助现有的公益平台,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护、健康卫生、扶贫助弱等社区公益救助项目。
(四)推进四项重点
1、推进人才人事工作。一是围绕我区“两主两特四新”产业核心,依托国家级、省级创业园和孵化器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吸纳功能,打造高新区特色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的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三是加大“两高”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强与国内外人才集聚地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赴高校及境外进行人才招聘。全年组织不少于60场各类人才招聘活动。
2、推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一是实施全区原新农保参保人员收入提升工程。参照其他城区的做法,结合本区实际适时提高原新农保参保人员生活待遇。二是实施爱老助老工程。出台全区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与扶持政策,确保新增床位500张以上,在全市率先完成现代化指标。三是实施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提升工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卫生惠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服务平台共用、结算支付与医疗救助同步、监管及时有效的运行机制。
3、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完善用工和失业监测制度。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掌握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为求职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二是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大力加强创业平台和创业孵化器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增强求职者与岗位的契合度。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广泛开展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推进残疾人扶贫创业工作。借助三新园艺成熟技术的支撑,在西部镇农村全面实施食用菌菇种植扶贫基地项目,建立扶贫示范性基地,扶持100户农村贫困残疾家庭就业。
4、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建立防范机制,劳动监察既是“消防员”,更是“宣传员”。通过印制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读本,主动送法上门、以案说法等形式,强化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二是建立监控机制,加强“两网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监管职能,重点关注劳务派遣企业、租赁企业及矛盾纠纷多发企业。三是完善仲裁机制。在各镇、街道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巡回庭活动,使处理劳动争议的关口前移,并组织企业主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现场观摩。四是强化应急机制。对突出大规模劳动争议上访事件,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财产保全,做好维稳及职工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