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人〔2012〕18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改善民生,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注重就业优先,提升就业质量
(一)落实目标任务推动就业。坚持把促进更加充分就业摆在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800人;完成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600人,完成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
(二)全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建立全区就业信息库。由区人社局牵头,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具体实施,通过“上门入户、自行申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全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就业困难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对象和就业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建立“新北区就业信息库”。二是组织针对性技能培训。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第二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等重点就业群众的意愿以及企业所需人才和用工需求,量身定体制订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有组织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和再就业,提高他们的家庭收入。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促进就业制度。在全区人社系统,建立以局领导、处室、事业单位、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为帮扶主体,以信息库内“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困难家庭”为帮扶对象的分层次的“结对帮扶”制度。充分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1次转岗培训的就业服务和“一对一”求职技巧指导,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就业信心。
(三)实施企业人才和用工保障项目。一是配合做好人才政策的调整。根据我区的实际,及时调整人才政策的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修订和完善人才开发政策,有效发挥人才开发资金的作用。二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成立高新区人力资源经理协会,加强全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和交流,提高全区人力资源和开发管理水平。完成高新区人才网站升级改版,拓宽服务功能,满足各类人群对政府公共服务需求。完善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和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调查制度,加强跨省市劳务协作,多措施缓解企业招工矛盾。三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与各专题园区以及各镇、街道进行人才服务全面对接,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同区商务局、经发局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新引进企业的开工情况以及人才需求,提供免费信息发布,帮助人才引进。加强与区内外高等职校和大专院校的沟通,搭建政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产学研共赢的新局面。
二、注重体系完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四)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政策。全区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稳妥地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力争我区社保参保率、缴费率在完成省、市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五)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多措并举依法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缴长费。全区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净增参保5000、5000、4500人,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7%以上。
(六)巩固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政策,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做好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
三、注重“两高”人才培养和引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七)加速推进高层次人才集聚。以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为契机,以服务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两大支柱产业及创意、光伏、生物医药、新能源车辆等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全面完成“龙城英才计划”目标任务,在注重引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后续服务,促进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引进高层次人才550名,海外人才250名,引进国外智力项目20项,全区人才引进总数争取突破7600人。
(八)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紧紧围绕落实现代化指标体系中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区镇联动,拓宽培养渠道,转换培育模式,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探索建立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积极配合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高技能人才示范基地”等高技能人才项目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示范项目。
四、注重规范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九)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确保实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零增长目标,继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的管理。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加强聘用合同的日常管理,建立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实施对象、实施标准,全面推进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下半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
(十)强化公务员考核工作。推进应用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倡导科学考核、便捷考核、规范考核,提高考核的公信度。强化平时考核备案管理,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考核结果审核工作,继续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依据、激励、约束作用。
(十一)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公务员能力素质培养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5+X”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新一轮“金牌员工”创建和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五、注重互利共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二)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劳动监察要关注重点,关口前移,服务向下延伸,从事后执法转向事前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法律培训和重点案件的处置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排查、上报可能影响劳动保障工作的事件信息,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
(十三)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加强仲裁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卷宗管理办法,促进案件卷宗标准化管理;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职能下沉和前移。通过创新、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区劳动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快速有效的调解各类争议案件。全面推行仲裁庭巡回制度,提高基层人力资源保障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处理纠纷的能力。
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圈”,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服务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重心下移、业务下沉的要求,梳理业务,优化流程,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十五)积极打造基层站所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一站一品”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针对近年来基层人力资源保障站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开展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政策及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对促进就业、培训、创业、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仲裁等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水平,提高基层服务站的劳动保障业务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注重效能提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十六)积极组织开展工作调研。立足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调研工作制度,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思路和解决问题对策,努力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客观依据和理论支持。
(十七)做好信息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新闻宣传,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宣传重点,提升宣传主导能力,增进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通过分析、研判、评估等方式,应对舆情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升正面引导舆情能力。加强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化,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评机制。
(十八)抓好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以加强能力建设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主题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