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 现将《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优生优育早教工程,稳步提升优质服务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关注人口、服务民生为宗旨,以创建省、市优质服务示范站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础工作,确保服务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开展各类对象的常规服务。采取上门服务和门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做好新婚、怀孕、生育、落实避孕措施和术后对象的常规随访和药具发放工作。严格遵守药具发放基本原则,工作中要做到药具账表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在具体的发放管理中,以村(社区)为基础,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畅通发放网络,确保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倡导,依托各级世代服务阵地,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早期教育、计生政策法规等宣传咨询服务。继续在卫生院防保科开展产后随访服务工作,利用“预防接种日”,安排计生工作人员定期、定点开展随访服务。各镇(街道)要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继续实行长效避孕措施奖励制度,提高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率,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力争长效措施占当年落实措施比重达20%以上。 二是认真开展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孕环情服务。继续开展好两年一轮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并结合做好一年一度的B超普查工作,各镇(街道)要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每位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接受一次生殖保健服务,对查出患有妇女病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做好跟踪随访服务,两年累计检查率要达90%以上。对于未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采取上门和门诊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孕环情监测,确保孕环情服务普及到每个育龄妇女。 三是推广生养教联动服务模式。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整合卫生、教育多方资源,围绕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三个环节,联手开展“生育”“养育”“教育”三个方面的宣传指导服务,满足群众围孕期保健和家庭养育的个性化需求。在工作中,要以计生为主,在产后首次随访时,与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为产妇提供急需的产后康复及新生儿护理知识;在产后三个月落实避孕措施时,邀请早教中心的专业老师一起上门,向产妇指导产后避孕措施和早期教育知识,引导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二)实施人口家庭幸福工程,拓展世代服务中心功能 根据《常州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开展“幸福优孕、健康宝贝、阳光花季、金色年华、真情关爱、生育关怀”六大行动。在“世代服务”品牌特色的基础上,创新“1+1+X”模式,优质服务链从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向优生优育、家庭健康服务延伸;服务对象从育龄妇女向服务家庭全体成员覆盖;服务重点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面向全人口、服务生命全过程转变。突出孕前优生、婴幼儿早期发展、青春期教育、老年家庭保健等新项目的拓展。 (三)推进优生优育早教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继续抓好“婚育一站式”服务,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赠送《新婚纪念册》、《新妈妈手记》、《幸福人生直通车光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健康宝宝险》等优生优育大礼包,提高婚检率。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危险因素筛查(自查)、叶酸发放等服务,完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模式。对新婚待孕、照顾再生育一孩、尤其是病残儿批准再生育的夫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以上目标人群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全年要完成400对待孕夫妇的健康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升自身素质。今年,将继续组织参加全市科技大练兵竞赛和生殖健康咨询师的培训、考试,以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机构和人员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