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创先争优和“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按市人口计生委[2012]21号文件精神,2012年4-5月在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以争创“优质服务”、“便民维权”、“生育关怀”服务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争当“国策服务标兵”为重点的“三争创一争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名额分配 依据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给我区的名额,表彰“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4个;表彰“世代服务示范岗”5个,其中优质服务示范岗2个、便民维权示范岗2个、生育关怀示范岗1个;表彰“国策服务标兵”7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条件 (一)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 评选范围 1.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计生协会; 2.镇(街道)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创建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流程。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服务人员亮明身份、挂牌上岗,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2.团队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服务环境优,综合服务水平领先,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高。 3.在与群众密切相关优质服务、便民维权、生育关怀等单项工作方面率先实践,创新机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依法行政,清正廉洁,近三年所辖地区和本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群体事件,在本地区、本单位年度评议中位于前列。 (二)世代服务示范岗 按照“三争创”的要求,“世代服务示范岗”主要评选窗口服务单位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三个示范岗位: 1.优质服务示范岗 评选范围 (1)镇(街道)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岗位; (2)设在村(居)服务大厅、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等综合平台的人口计生服务岗位; 评选条件 (1)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业务能力强,团队和谐,在本单位、同级岗位中工作业绩领先。 (2)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拓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年健康保健等家庭健康服务项目,成效显著。 (3)服务环境整洁温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2.便民维权示范岗 评选范围 (1)镇(街道)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站式”窗口服务岗位; (2)设在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村(居)服务大厅、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等综合平台的人口计生服务岗位; 评选条件 (1)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服务意识强,团队和谐,在本单位、同级岗位中工作业绩领先; (2)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阳光运行,拓展便民维权,工作机制创新,群众公信度高; (3)廉洁自律,服务诚信,工作规范,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群众越级上访事件; 3.生育关怀示范岗 评选范围 镇(街道)、村(居)计生协会组织和项目。 评选条件 (1)贴近群众,关注民生,团结群众,奋发进取,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中业绩突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 (2)积极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思源工程”,建立惠及计生困难家庭的生产、生活和生育项目,扶弱助困,成效显著,群众公认。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项目管理规范,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国策服务标兵 评选范围 1.人口计生系统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计生协会工作人员; 3.村(居)计生专干。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奋发进取,爱岗敬业,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群众威信高。 2.群众观念强,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热心为群众办事,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在本单位人口计生系统能起到“国策服务标兵”示范带头作用。 3.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工作突出,事迹生动。 4.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评选程序。 “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世代服务示范岗”、“国策服务标兵”,由各镇(街道)按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考核,呈报区人口计生局审批。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本地区范围内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表彰办法。 受表彰的“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世代服务示范岗”、“国策服务标兵”由市人口计生委颁发奖牌和证书,所在单位酌情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505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条件,确保质量。严格各项表彰的范围和条件,比业绩,比奉献,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要求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和典型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重点向镇(街道)的人口计生行政机构、服务机构和协会等窗口单位倾斜,所占比例不少于分配名额的90%;“世代服务示范岗”重点向镇(街道)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村(居)公共服务平台倾斜,所占比例不少于分配名额的90%;“国策服务标兵”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岗位艰苦的人员倾斜。所推选的单位和个人要注意广泛性。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借机谋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按时报送评选材料。被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2)、《世代服务示范岗推荐审批表》(附件3)、《国策服务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4),A4纸打印、一式3份。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表格填写统一用仿宋小四号字。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 6.各地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新北区人口计生局 联系人:万鑫 联系电话:85127583 电子邮箱:jishengju-xbq@163.com
附件: 1、《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世代服务示范岗、国策服务标兵表彰名额分配表》 2、《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3、《世代服务示范岗推荐审批表》 4、《国策服务标兵推荐审批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