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江人民医院,区直属卫生单位: 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中秋、国庆长假卫生系统的安全、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在中秋国庆节前,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院长(主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别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制度、措施同步落实,全力防范中秋和国庆期间各类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的原则,加强职工法纪教育,提高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治灾因素。凡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凡领导不在,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医疗、行政安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对门诊候诊大厅、住院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灭火设备、应急指示灯、用电系统等要逐一组织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防盗设施的检查。对中、西药库(房)、收费处、财务科等重点部门要仔细检查防盗门窗及报警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做好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对抢救物品的检查,特别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急救室、抢救室、产房、手术室等高危科室要认真检查各种药品、各种器械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保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做到有备无患。区卫生局将在节前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及人员见相关附件。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完善预案内容,对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通过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演练等形式,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迅速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各医疗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医疗安全工作,坚持落实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章制度,防范差错事故发生。医疗单位要加强急诊救治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医疗救治工作有序进行,一旦发生重大人员伤、病、亡事件以及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开展救治。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区卫生监督所要开展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提高节日消费市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重点加强对重大活动场所和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对餐饮消费的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五、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保证无重大群体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切实防患于未然。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完善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一旦出现问题苗头,要及时妥善处置,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酿成事端;三是加强医疗、护理安全教育,防止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发生,一旦发生及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恶化。 六、加强值班,严格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联络畅通。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年资工作人员值好临床一线班,不得安排进修、实习同学及不具备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值班,如被发现不具备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值班将追究院长责任;院中层以上干部节日期间省亲或外出应向院长请假,院长外出应向区卫生局书面请假;要建立健全行政值班制度,并保证有一名院领导带班;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值班工作负总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关停手机等通讯工具,如确需外出,必须向区卫生局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增加夜间巡逻,把好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关,严防不法人员混入作案。 请各单位把行政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2012年9月27日前通过区卫生信息网上报局卫生处(表格见附件)。区卫生局将在节日期间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新北区卫生局中秋、国庆值班表 2、新北区卫生系统中秋、国庆值班表 3、2012年卫生系统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4、新北区卫生系统中秋、国庆安全检查人员与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