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区直属卫生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为目标,团结一致,真抓实干,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具有先进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现就2012年度卫生评先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区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项目及名额详见附表1。 二、评选方式 1.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根据各单位全年工作实绩,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终考核和平时检查等成绩,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局综合考评确定。 2.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质量管理等条线工作先进集体: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以及区医疗质量管理专家组提出推荐名单,经局研究确定。 3.先进个人及条线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由各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名单,条线先进个人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提出推荐名单,最后经局审核、确定。单位正职领导不参加本单位区级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局组织民主推荐并结合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总结评选工作,要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达到调动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2.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013年1月5日前报局卫生处。
附件:1.2012年度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度新北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11年度新北区卫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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