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工作部署和夏季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集中开展夏防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多发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各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科学补免为重点,加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力推进夏防工作。通过夏防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免疫、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净化环境,消灭疫源,消除疫情隐患。
二、工作重点
1、科学补免。要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基础上,重点免疫做好新补栏和超过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春防检查中发现免疫工作到位的,要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集中补免,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指导进行适时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免,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
2、全面消毒。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实行先清洁后消毒,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雨后或曝晒情况应及时补充药量,确保消毒实效。对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完善消毒制度和消毒设施,做好消毒登记。对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做好消毒记录,集中突击消毒两次以上。
3、强化监测和报告。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的禽流感病原学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信息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重视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4、加强养殖指导。要认真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保持棚舍通风换气;保持合理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活动空间;大力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殖场的畜(禽)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严禁相互串舍,严禁其他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
三、时间安排
1、从现在起至8月15日为集中行动阶段。在此期间,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储备疫苗和消毒药品,组建好夏防队伍,认真组织实施集中补免与消毒灭源行动。为了解我区夏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评估全区夏防行动效果,请各镇认真统计填写夏防中期、末期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13日前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8月16日至23日为自查和总结阶段。各镇要做好夏防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并于8月23日前将夏防总结材料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组织保障
1、强化责任。要强化对夏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兽医技术人员包村包场,落实包片兽医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强化指导。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对夏防行动进行指导,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基层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作用,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
3、加强物资保障。各镇要对所需疫苗等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统筹协调、按时组织调运。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督查。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同志要深入养殖场(户),及时调查了解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进行整改。我局将对各镇夏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