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畜牧兽医站:
为深入贯彻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秋防工作和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秋防工作督查
1.听取各镇“秋防”行动情况汇报,包括“秋防”工作的部署、组织及工作完成情况;
2.查看乡镇畜牧兽医站“秋防”行动工作台账;疫苗、标识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免疫档案、台账记录等情况;实地查看养殖场“秋防”实施情况,以及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程序制定、落实和防疫责任落实情况;
3.抽样检测。本次抽样监测结果是评价“秋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采样范围
各镇兽医站自行采集畜禽血清样品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监测对象各镇随机安排。
(2)送样时间
各镇在11月16日前将样品送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采样数量要求
家畜采样:每个乡镇选择3个规模猪场,每场采集8份血样;散养户2户,共采集8份血样。共计32份血清样品。
家禽采样:每个乡镇选择3个规模禽场(如有水禽规模场的须采1个水禽场),每场采集8份血样;散养户2户,共采集8份血清。共32份血清样品。
(4)采样注意事项:所有采样管用胶布捆绑,一户一捆,在胶布上写明乡镇名、畜种、农户名。不需编号。禽流感和口蹄疫信息登记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采样单(一式二联),其他疫病免疫信息登记使用原采样单格式。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
1.听取各镇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包括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及完成情况。
2.查阅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记录、工作报表及宣传报道等材料。
3.现场查看生猪屠宰场,重点查看生猪“瘦肉精”监测比例、自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测试纸条留存和结果记录情况、检疫和“瘦肉精”监测流程规范情况。
二、督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一)督查组人员由区防指办派员组成。
(二)督查时间:11月12~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益,联系电话:8519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