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区委、区政府提出“到2014年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在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中,农业机械化水平要达到85%以上,根据苏农机法【2012】1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为完成“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表”中“农机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指标,我区需成立常州市新北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与新北区农业局水利农机处合署办公,所需工作人员由内部调剂。特此请示。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