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年)
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城区,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苏发[2010]24号)、《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苏发[2011]26号)和《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常发[2012]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新北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全局,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新北区建设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的步伐。
二、建设目标
到2013年底,全区生态文明氛围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初步建成美好城乡环境,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40项指标中30项达标。到2015年底,生态经济体系初步构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美好城乡环境日臻完善,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高,40项指标全部达标。
三、重点任务
从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意识五个方面着手,构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五个体系”,依托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实施以下“六大工程”:
(一)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1.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全区范围内的金属制造业技术改造、纺织服装业升级换代、化工行业第二和第三轮整治提升;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推进创意、光伏、生物医药、新能源车辆等专题产业园区及低碳示范区建设;提升服务业和旅游业,重点发展能提升全区服务业层次规模、优化服务业结构的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打造能提高旅游知名度、旅游发展水平的旅游景区景点;重点发展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重点支持产品结构优、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培育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后劲足的高科技企业。
3.生态农业示范建设。结合“万顷良田”建设,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全面推广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农业发展技术。
(二)节能减排推进工程
1.脱硫脱硝改造。完成全区热电行业的重点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并加强日常监管;按期淘汰上级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及用能设备任务。
2.“禁燃区”建设和碳减排实施。扩大“禁燃区”建设,到2013年,全区“禁燃区”面积扩大至50平方公里;按市要求做好全区碳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完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区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处,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行长效管护。
4.节水节能示范。建设农业节水重点工程,完成农田、蔬菜基地等的节水灌溉设施和节水渠道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项目,开展工业企业雨水、中水回用;实行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推进城乡生活节水节能,推广使用节水节能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开展建筑材料业节能改造。
(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确保饮用水安全,对魏村饮用水源地、小河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水质;二是主要河道治理,开展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城区河整治提升、小流域整治以及县、乡级河道清淤疏浚。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废气以及工业园区废气整治;二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包括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三是扬尘、油烟污染防治,对城区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进行控制,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率,对餐饮行业油烟开展整治,全区建成餐饮油烟控制模范街1条。
3.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一是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并实现全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渗滤液集中收集处置;二是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完善收集-处置体系;三是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对危废处置、运输及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完善收集-处置体系;四是污泥规范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建设长江热能污泥处置中心,配合市江边污水厂建设污泥处置中心等工程。
4.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对全区土壤有机污染及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深入调查,2012年底前完成7家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调查,确保所有挂牌上市土地无土壤污染风险,常隆化工有机厂等污染场地在商业开发前完成土壤修复。
5.噪声污染综合防治。一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开展“宁静城市”、“宁静社区”等示范建设;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改进建筑施工作业方式。
6.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是种植业面源污染控制,推广有机肥和种植绿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二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包括建设畜禽养殖粪便收集系统、粪便处置与利用;三是水产养殖业污染控制,加强水产养殖场管理,减少养殖用水排放量;四是秸秆、沼气的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多种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沼气综合利用试点建设。
7.重金属污染综合防范。一是完成涉重金属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调查,查清全区范围内涉重金属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二是对全区5家涉铅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8.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完成区环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区环境监测站建设,提高常规项目监测能力;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包括应急执法能力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科技基础能力建设。
(四)美好城乡建设工程
1.城乡绿化建设。开展道路绿化、滨河绿化、道口绿化、城市防护绿化建设,并对已有绿化进行提升;开展高铁站屋北侧水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建设;提升生活娱乐场所的绿化水平。
2.村庄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推进农村连片整治工程;规划布点村庄完成“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村庄完成“三整治一保障”任务;创建18个三星级“康居乡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3.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生态用地管理与保护,按《常州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方案》,分年度推进实施。
4.医疗体系完善。一是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政府采取购买或新建的方式,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加强农村医疗基础建设,全区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家。
5.绿色出行建设。配合做好辖区新建城市交通干道公交专用车道建设,推进车辆“油改气”工作。
6.食品安全保障。推进“三品”农业建设,确保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大于80%。
(五)生态文化普及工程
1.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完善生态文明宣传渠道,结合每年相关公益活动,宣传环保生态知识;支持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弘扬运河生态文化,鼓励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艺术品创作;推进具有生态文明特色的公园绿地建设;加快生态文化体系构建所需的公共设施建设。
2.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生态环境教育,在校本课程中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内容;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在企业法人培训中加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到2015年,全区建成1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3.生态制度构建。创建绿色政府,全面落实《常州市绿色政府创建实施方案》;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前期调研工作;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会计等工作。
(六)生态系列创建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工业园、生态街道、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省级)的创建,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区生态文明系列创建。
到2014年,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北工业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到2015年,所有镇、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新增省级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村36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市级绿色社区15个、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10所和省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家。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2年7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前期工作的准备:
(1)制订下发《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新北区工作方案(2012-2015年)》;
(2)成立新北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3年12月)
本阶段重点构建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三大体系,在产业转型升级、环境综合整治、美好城乡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75%的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
1.召开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动员大会,布置相关任务;
2.通过报刊、板报、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内容;
3.全面启动生态文明“五个体系、六大工程”的建设,各责任地区、各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启动建设工作;
4.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专题会议,部署、督促建设工作进程,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5.迎接市级以上专家对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
6.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三)优化提升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
本阶段重点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完善生态制度体系。确保重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40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
1.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优化部署;
2.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六大工程”建设,各责任地区、各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持续开展建设工作;
3.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的建设成果进行督查,考核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北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统筹组织实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各镇(街道)设置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实施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进行督查,通报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公众监督,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信息内容,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
区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每年有计划地安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太湖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加大工作宣传
一是做好社区及农村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创建培训工作,利用社区、村宣传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主要道路、各镇镇区广泛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广告牌。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和宣传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组织学校、街道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