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改善沿江区域环境质量,促进园区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新北工业园区(春江镇)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委〔2011〕104号)文件要求,市、区环保部门联合对园区企业实施了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决定下达第一批(20家)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任务(详见附件)。
希望企业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方案,尽快实施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期限内不折不扣完成。同时要求各企业定期开展自查,切实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严格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危废规范处置、废气不扰民。
特此通知。
附件:滨江化工区第一批(20家)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任务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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