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我局对常州市金霸王电源有限公司的涉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由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新北工业园区分局7人组成,验收组成员在听取企业限期治理改造情况介绍、察看现场、核查资料后,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验收结论:
公司认真落实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常州市金霸王电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常新环〔2011〕19号)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对废水、废气、固废、环境应急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安全、职工健康防护等方面的规范化整治,整治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基本达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涉铅生产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11〕111号)要求的环境专项整治验收标准,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公司通过验收,准予恢复生产。
二、要求和建议
现场验收中发现,你公司尚未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评价和清洁生产审核,现要求你公司针对以上问题于2012年7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我局。
希望你公司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对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污染物处理和处置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保障群众健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涉铅 整治 验收 意见
抄送: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新北工业园区管委会。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