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区安监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局机关各处、执法大队: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掌握情况,推介经验,树立典型,服务领导决策,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根据201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11年新北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12年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安全生产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将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附件1:2012年度新北区安监系统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附件2: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积分统计方法
附件3: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奖励标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政务信息 任务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2012年度新北区安监系统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单 位
月指标积分
年指标积分
新北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10
120
孟河镇安监站
5
60
新桥镇安监站
薛家镇安监站
罗溪镇安监站
西夏墅镇安监站
三井街道安监站
河海街道安监站
龙虎塘街道安监站
园区管理办公室
局综合处
15
200
监管处
行政服务处
执法大队
附件2:
新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积分统计方法
1、新北区安监局门户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记3分,《高新区安全生产动态》采用信息每条记5分。
2、上报区党政办公室《高新区简报》采用每条信息记10分,《常州高新区》报采用每条记10分。
3、上报市局网站采用每条记5分,市局《监管动态》采用每条记10分。
4、上报省局网站采用每条记10分,《江苏安全生产简报》采用每条记20分。
5、上报国家总局网站和刊物采用每条记40分。
6、报送的信息符合要求,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分。
7、报送信息失实、后果严重的,每条扣减10分,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资格;未按时完成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减5分。
8、 信息稿件被不同媒体同时采用时,按最高分值统计。
附件3:
新北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奖励标准
层次
媒体(载体)
稿件类型
奖励标准
国
家
级
《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杂志
新闻稿件
300元/篇
理论文章
500元/篇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中国安全生产网
200元/篇
省
《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
江苏省政府网站、省安监局网站、《江苏安全生产》杂志、《江苏安全生产简报》
50元/篇
市
《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
100元/篇
《常州日报》、《常州安全生产》
150元/篇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快报》、《常州信息》、市重点工作快讯或专报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监局网站
40元/篇
区
《常州高新区》报
《高新区简报》、《高新区安全生产动态》
30元/篇
区安监局网站
20元/篇
注:1、新闻稿件包括消息、简讯、新闻照片、安全生产文学(艺)作品等,理论文章含理论研讨、调研报告、典型经验、人物及工作通讯等。
2、奖励在每季度末兑现,由作者个人填表申报、局综合处审核、局领导审批、财务统一列支。同一稿件在多家媒体发表的,以最高媒体为准,不重复奖励;多人合作稿件,由第一作者(或原创作者)领奖;转载其他媒体信息并加工,具有一定宣传意义的稿件可视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