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新北区冶金行业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办〔2012〕1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2年度新北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对所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情况书面报区安监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年度新北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为依据,以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三同时”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以炼铁、炼钢、轧钢为主的钢铁联合企业,以及与之配套的烧结球团、氧气、耐火、碳素、铁合金等企业。
(二)整治重点
1、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范围与责任,建立相关台账;完善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对危险性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2、危险源的监控。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电气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3、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要求,监督落实煤气制度、煤气设施设备、煤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涉及到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的冶金专用起重机、铁水罐、钢包、渣盆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4、维、检修作业的管理。检修作业前应制定检修方案、签订安全协议、组织教育培训、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检修作业中要落实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带煤气危险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停、送气规定。
5、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全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学习等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在进行安全交底同时,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将进厂施工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特别是企业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严格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
6、应急体系的管理。规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完善作业场所以及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宣教和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配置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应急物资,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7、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在2012年度大力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部署落实阶段(4月份)。各镇(街道)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任务、措施、责任和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改,全面整治阶段(5月~7月)。各辖区安监部门及有关企业要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有序地推进本地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治理隐患;各辖区安监部门要做好跟踪检查,关注、推进整治工作的进展,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总结验收阶段(8月—11月)。各辖区要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冶金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对专项整治不力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整改落实。各辖区安监部门要在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辖区安监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把冶金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做细做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辖区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细化整治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联动,循序推进;要结合本辖区专项整治实际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务求实效。
(三)加大投入,消除隐患。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套安全设备设施,不断整改设备缺陷,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