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开展“四项排查”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
二、工作重点
加强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危化品输送管道及应急措施管理等环节的检查,特别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排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制度、责任制是否建立、各类人员职责是否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危险化学品库、料场堆放、安全标志标识和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是否完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雷设施、特种设备、电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检验检测;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物资、设备配备是否完善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召开工作会议,对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确保责任层层传递,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改阶段(8月25日—10月31日)
认真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切实把整改贯穿于整改活动全过程。同时,各相关单位要进行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分类整改,突出责任主体,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结合实际,想方设法加以解决;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做到排查与整改同部署、同推进,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加以解决;再是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切实提高落实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全面总结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对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常态化。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每月的6日、16日、26日将本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区安监局执法大队。联系人:王淑婉 电话:85127311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