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新北区中秋、国庆
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当前“四项排查”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机制,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要加强对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化工园区专项整治期间企业搬迁、拆迁过程安全监管。
2、建设工程安全领域: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施工、重点工程等工程建设为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突出抓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有效组织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严查高空作业违规规章行为。立即开展施工升降机专项检查,严查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凡是存在未经检测合格、防坠安全器没有定期标定等问题的电梯,一律停止使用。
3、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运输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
4、消防安全领域:严格查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重点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整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铺设,严控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5、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学校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排查学校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安全标准情况;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和门卫值班执勤,特别是上下学时段和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管理情况;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实验用危化物品管理情况等。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旅游、民爆器材、农机水利、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安全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9月23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辖)各企业,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9月24日—10月8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组实施综合性安全检查,主要领导要带头下基层、下企业进行检查,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突出对一些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危险危害因素高事故易发企业的检查,防止出现应查未查、查而不治、治而不实等现象,切实通过检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安排,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全程跟踪,限期整改。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工作,要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梳理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联系人:柏卫俊 联系电话:85163021传真:85163063)
(五)应急值守,畅通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对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