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信息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014113030/2012-00005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审计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审发〔2012〕19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2-12-19
发布日期:
2012-12-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公布新北区2005-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常新审发〔2012〕19号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新北区审计局在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和区政府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自2012年2月至4月,对新北区2005-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是2011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新北区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以“新农合”和“新农保”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快速推进
2004年4月,新北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2007年覆盖率达100%;2009年10月,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试点,将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截至2011年底参保率达99.3%;2004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2.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新北区自2002年建区以来,就一直延续实行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和农村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进行救助;为减轻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于2005年12月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以来,农村五保供养和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3. 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初步建立
新北区于2011年建立了面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制度;2006年建立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进行扶持的制度;2011年,将社会散居孤儿从原来的低保或五保分散供养系统中单列,实行单独的孤儿保障系统。
(二)保障人数和保障标准
1. 社会保险
截至2011年底,新北区新农保参保人数10.12万人,平均待遇支出较2010年增长30.98%;新农合保险参保人数29.04万人,2011年有56.27万人(次)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险待遇,实际报销比例比2005年增长近三倍。
2.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截至2011年底,新北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有8609人,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比2005年增长67.31%、190%;全区建立社会福利机构12个,收养性福利机构配备床位1922个。
(三)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新北区新农保基金收入10710.2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4373.80万元),基金支出6217.26万元,截至2011年末,新农保基金结余42848.43万元;新农合保险基金收入9627.59万元(其中财政投入7131.35万元),基金支出9940.00万元,截至2011年末,新农合账面结存资金698.00万元;此外,财政投入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3948.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低保、社会化养老补贴等方面。
(四)社会保障管理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2003年末,新北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3]75号),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03]128号),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保障措施”、“实施步骤”等。
2.强化资金监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新北区将新农合、新农保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共同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资格的审核,财政部门则负责资金的审核与拨付。
3.推进规范化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为处理日益庞大的参保信息,新北区对新农合、新农保基金均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其中“新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由南师大卫泽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新北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由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开发与维护。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新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成效
2005年以来,新北区在实施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又先后建立了新农保、新农合等多项社会保障制度,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城市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1年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权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成效
2005年至2011年,全区累计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77.68万人(次),医疗救助惠及6.02万人(次)。2011年,救助社会散居孤儿32人,集中供养老年人1009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残疾职工1400人就业。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因此得到改善。
(三)改善民生方面的成效
新北区新农保于2009年10月试行,正式发放待遇从2010年开始,两年来,养老保险待遇明显提高,平均待遇支出2011年比2010年增长30.98%。2011年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10万元,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72倍以上。同年7月,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病种纳入医保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区有7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新农合药品费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减轻。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低保对象因死亡或收入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救助条件,但因基层单位未能及时提供变更资料而继续发放低保救助资金。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已及时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资格,对现有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完善了动态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审计建议
(一)尽早在市级层面建立城乡低保信息管理平台,以提供完善、准确的共享信息。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更加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