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高新区2012年目标任务(蓝皮书)和常新质强办[2012]1号“关于印发《2012年新北区质量强区行动计划》的通知”,经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2年质量强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本次年度考核按照《2012年新北区质量强区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和《2012年新北区质量强区行动计划任务考核评分细则(各镇、街道、园区办)》进行。 二、考核方式: 1、本次对各镇、街道、园区办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台账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采取书面总结自评的方式。 三、考核时间: 1、本次对各镇、街道、园区办现场年度考核在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书面总结自评在2012年12月15日前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人员: 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考核要求: 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新北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