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之年,我们必须开阔视野,加快步伐,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设精品城市、提供一流服务”的目标,围绕新城建设和产业升级为重点,突出“创新、引领、品牌”等关键词,集聚群智,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为高新区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竞争力的规划保障。
一、理念创优,提升综合规划竞争力
1、 潜心研究区域间的统筹协调,增强城市影响力
2、 精心谋划城市主题功能、增强城市凝聚力
3、 大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
4、 深度挖掘城市的文化内涵,增强城市的感染力
5、 有力统筹城市的资源要素,增强城市持续力
二、实施五大行动,建设精品城市
抓住城市转型升级发展这条主线,紧扣区“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和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转型高新区”、“绿色高新区”、“文化高新区”、“和谐高新区”、“智慧高新区”五大规划行动,引导功能升级,创造高品质空间,打造精品新城。
(一)转型高新区建设行动
1、 主动作为,促进城市功能高端化发展
(1)深化高新区城乡主体功能
(2)优化北部新城板块功能
(3)细化北部新城五大板块功能
2、优化配置,推动产业结构深层次转型
(1)“进”一步,发挥空间资源引领作用
(2)“退”一步,开拓空间资源优化路径
(二)绿色高新区建设行动
1、构建高新区绿色生态网络
2、建设北部新城生态框架
(1)两横两纵主骨架
(2)六横六纵大主体
(3)十园百点多绿块
(三)文化高新区建设行动
1、高新区特色文化要素挖掘
2、历史文化保护与光大
3、高新区文化内涵落地
(四)和谐高新区建设行动
1、以人为本,研究社区发展
2、 补弱补软,保障民生优先
3、平安为要,增强防灾能力
4、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
(五)智慧高新区建设行动
1、完善智能化城市网络
2、试点推进智慧高新区
三、持续创新管理,构建三维管理体系
创新是管理的航标塔,标准是管理的主航道,精细是管理的方向盘,实干是管理的推进浆,规划管理要成为典范,就必须是领航者。
1、三维管理,建立坐标。围绕新时期城乡建设对规划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批内容,进一步强化人员岗位配置,开展三维规划管理研究,建立行政服务内容、人员机构配置、行政服务程序三者互为对应的三维坐标系统。
2、规范指南,顺畅外联。立足便捷报建单位,强化流程顺畅,积极对接基建报建程序,强化与相关部门对接,变串联审批为同步并联审批,减少报建时限。进一步梳理对外服务指南,制定规范完善的规划报建指南及各类审批表格,并形成规范的格式文书提供给建设单位,方便建设单位填写。
3、精细管理,雕刻城市。围绕建设出精品,加强对每一个规划指标的推敲,如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红线、配套设施配置等,少留遗憾。建立精品参照系,积极加强与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优化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强化典型项目的引导,积极抓好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元素,如城市轮廓线、城市业态组织、建筑造型、立面、色彩、顶部处理等,建精品城市。
4、创新服务,品牌为先。围绕“创新型服务分局”建设,建立主动服务、动态服务、全程服务机制,全方位保障建设项目推进。发挥特长,主动献策,围绕市“510”工程和区重点项目,加强对企业建设的前期指导,优化方案布局,减少方案磨合期,提高建设档次,提升报建效率。继续推进以“333”服务承诺、“四方会谈”、“省级青年文明号”为品牌的服务行动,展高新人形象。
四、强化内核修炼,树立“典范”规划管理队伍
典范的管理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需要有与之匹配的人才队伍,更需要严密的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1、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化工作,强化案例的通则式判定,变个案为通则。要通过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审批系统,建立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内控机制,让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都严格依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的公正性。
2、制定规范标准。积极围绕规划管理中遇到的技术规范标准不统一、规划管理操作不规范给规划管理工作带来的难题,进一步加强对非营业性公建配套、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绿化方案审批、广告审批等方面进行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公正的规划管理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的体系和方法,通过规划评价,反馈检讨规划管理的得失,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进一步强化对建设现场的批后管理,及时制止未按规划审批内容建设的各项行为,严格维护规划。进一步通过竣工核实的“双核实、双检查”和档案的检查工作,强化对每一项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有效救济措施,实现规划管理的“零”失误。
4、档案“一档一交”。根据分局档案“一档一交”管理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对于能够实行一档一交的档案,必须全部实行一档一交,确保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案卷及时归档。
5、廉政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贯彻勤政廉政思想,提升认识水平。要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体系,开展与纪检、检察部门的结对共建,经常性邀请他们讲课,剖析案例,提升预防意识,做到反腐警钟长鸣。要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建立“典范”队伍。继续积极围绕“创新的高新区,开放的规划”目标理念和“理想、进取、阳光、有为”的规划精神,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激发创造性。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和综合技能提升,有效实施分局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建成与高新区城市建设相匹配的规划干部队伍。要以五个“典范”建立品牌规划团队,成为展示高新区形象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