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卜宏强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卫生院院长; 聘任恽建波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卫生院院长; 聘任孙旭东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卫生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的聘期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止(含一年试用期)。聘期内,因干部交流或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职务变动的,按照新任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