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委员会《关于拟成立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和撤销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常新组〔2012〕68号),同意成立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6人;下设文科、理科和退休教师3个党支部,设委员7人,其中党支部书记各1人,文科、理科党支部委员各2人。总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党组织性质及隶属关系不变。 请在接到批复后一个月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设置调整和总支部委员以及下设3个支部委员的选举工作。 此复。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