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 你单位《关于拟建立中共常州市龙城小学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建立中共常州市龙城小学支部,暂设副书记1名。 请在接到批复后一个月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支部副书记的选举及相关工作。 此复。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