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新北区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2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机构主要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职能,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使全体人员都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近年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始终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3条。其中,规划计划类3条,占23%;业务工作类9条,占69%,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7.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给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借鉴优秀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验,加强日常管理,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