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兼顾全面,协调推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综合处具体落实,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2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进行了公开。另外,我局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外,各业务部门还印发了相关的办事指南小册子,供公众取阅,在服务大厅建立电子触摸屏公开平台,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和操作,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受到了公众好评。同时,本局及时交送信息文本,做到纸质文本及时规范,电子文本准确高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信息量还不够,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3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方面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综合处负责督促各处室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另一方面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学习先进找差距”活动结合起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及其他方面的成功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