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常新科[2008]14号)文规定,综合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明确相应责任人,负责审查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1月至12月,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7条,其中机构概况类2条(机构主要职能和机构领导及分工各1条),占28.57%;业务工作类4条,占57.14%,其它类1条,占14.2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1月至12月,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1月至12月,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1月至12月,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改进,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