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
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1年,我分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分局机构主要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职能,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使全体人员都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始终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分局共发布政府信息总数为81条,其中,机构概况类1条,占1.2%;政策法规5条,占6.2%;其它74条,占91.4%;年度报告1条,占1.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给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分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分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分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内容少,部分栏目没有添加新的内容。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