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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0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4112011/2012-0000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监察局:
年度工作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2-08-22
发布日期:
2012-08-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高标准建成具有常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强化执法监察,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深化专项治理,大力保障民生权益;强化廉政监察,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强化效能监察,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监察机关履职水平,努力开创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常州作出应有贡献。
一、强化执法监察,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一)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始终把扩内需促增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首要任务,继续强化我市中央和省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要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协调性和有效性。要始终突出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向、立项程序、资金规范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配套资金到位以及前几轮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实施。同时要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注意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减少重复检查,实现资源共享,增强监督合力。
(二)加强对市委“有效投入提升年”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大力促进和保障各类有效提入更有水平、更有效益、更加节能、更加环保、更加生态,作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继续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60项重点发展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督查推进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各级政府有效投入和信贷投向的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将政府投资重点用于完成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严禁贷款流向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加强对产业政策落实、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督促把好环保源头关。强化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积极参加环保专项行动,一着不让地抓好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实地督办和直查的力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占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等违规问题。开展对城镇拆迁补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推广城镇拆迁公示制度,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并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及程序,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重大挂牌督办事项整改不及时导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及腐败问题。
二、深化专项治理,大力保障民生权益
(六)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要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是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是对2008年以来的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3000万元以上民营投资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对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自查,严格落实自查自纠。二是认真开展督查。对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逐项检查,3000 万元以下项目进行抽查,民营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挖掘案件线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各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统筹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四是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在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土地招拍挂市场的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快建立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完善网上远程评标和监察系统,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网上评标比率,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监管平台。五是深化重大工程派驻监察。继续加强对传媒大厦、火车站北广场、中吴大道改扩建、青洋路高架等重点建设工程的驻点监察,做好新增重点工程的派驻监察,完善充实派驻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制度和程序监督力度,确保工程优质、队伍廉洁。
(七)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三项工作。一是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涉农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观察点工作,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及时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涉企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为重点,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公布范围开展活动,全面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八)继续深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二是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稳妥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采购工作,完善监管办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巡查,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疗领域诚信建设。三是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工作,推动建立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四是继续深化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 严格执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查暗访强化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继续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五是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腐败行为。六是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定期组织对四川汶川地震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廉政监察,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九)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大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教育要早、制度要实、监督要广、惩治要严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今年高标准建成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以“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办法,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注重发挥市纪检监察学会的平台作用,紧紧围绕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为主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着力提升行政监察水平。
(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注重加强对市级“三合一”网络运行平台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运行水平。一要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网运行。在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实时监察的同时,对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能进未进、网下运行、事后网上补录等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实现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的全覆盖。二要完善网上行政监察。要强化对市和部门两级监察人员进网监察的考核管理,并将监察、检查结果运用于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奖惩之中,依托平台探索建立一套客观、科学、合理并得到各方认可的绩效评估系统,实现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三要强化重点部门网上监察。继续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市场、土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中心等重要行政服务窗口的远程视频监控,将监察范围向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项目、重点市场以及各行政机关内部权力延伸,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全力推进辖市区平台建设。按照我市下发的《关于辖市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督促指导辖市区的系统建设,2010年6月底实现市、辖市(区)联网。五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第五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争取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设定的审批事项,督促推进并联审批、联审会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十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决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严格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
四、强化效能监察,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十二)大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抓好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效能观察点”、“涉企收费观察点”、“服务承诺监察点”作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促进政府部门提升效能和服务质量。要把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对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调查力度,及时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操作流程,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导致发生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不切实[FX:PAGE]、不扎实、不落实等问题。
(十三)探索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根据省纪委效能监察工作部署,今年要选择1个市直部门和1个辖市(区)进行试点,并启动市级财政单项支出30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本地区本级部门特点的绩效评估体系、程序和具体办法,并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的绩效评估实施办法,不断提升行政实际效能,为省纪委在适当时候召开全省绩效评估工作研讨会作准备。
(十四)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办好“政风热线”。深化电台直播、电视录播、网络互动、报刊点评“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促进机关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健全社情民意分析上报、重点投诉跟踪督办、特邀监听员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创新和规范“政风热线”。二是继续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全面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将涉及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网,对暂不能进入的单位和项目,制定办法,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五)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深入到案件多发易发领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办在贯彻落实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政策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六、加强队伍管理,大力提升监察机关履职水平
(十六)切实提高行政监察领导能力和履职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定位、依法履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谋划和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增强把握全局、服务大局的本领,扎实推进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着力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为辖市、区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创造必要条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四个对”的要求,切实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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