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信息名称:
2008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014112011/2012-0000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监察局:
年度工作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2-08-22
发布日期:
2012-08-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8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安排
根据2008年全省监察工作要点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委局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今年全市执法监察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健全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领导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目标不落实的问题;地方政府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擅自放宽能耗和环保标准、规避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进行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三是督促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办法》的执行,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二)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全市“环保在行动”督查。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挂牌督办,对被挂牌督办未整改的要进行问责。对省环委会下发的《关于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的整治环境6大类20项40个具体环境的问题,要按市领导批示要求确开展专项督查。同时,还要会同环保部等门认真抓好预防太湖蓝藻事件发生的专项督查,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太湖不大面积暴发蓝藻事件的目标。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在全市水环境专项行动中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和玩忽职守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人员和领导干部。
(三)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的发生,根据省监察厅统一安排,年内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即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专项执法监察的范围是2006年以来全市新开工的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环保部门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环评审批;二是地方政府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三是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我们将会同环保部门加大前期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抓整改,确保在省专项执法监察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辖市区也应提前开展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视,年初下发了文件,近期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央纪委《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同时,要坚决查处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要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关口前移。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是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我们要会同安监部门对各辖市区政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治理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三是要会同公安、司法、安监、法院、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防止瞒报事故行为的发生。四是会同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挂牌案件督办力度,对挂牌案件整改不力的要实行责任追究。五是会同安监局、法制办制定《常州市监察机关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继续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
(一)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执法监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是省监察厅统一部署的工作。将按照监察部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进行,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今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二是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三是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设各类开发区。
(二)继续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按照省执法监察室工作要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转入长效机制。但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不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以及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按照省监察厅对去年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省市挂牌督办的案件上半年处理到位的要求, 六月底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去年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抓好整改纠正,确保整改纠正到位。二是会同国土部门 对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良好的工作迎接下半年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规避招标、协议出让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四)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落实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的有偿出让制度。年内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收储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对执行土地收储规定、收储谈判、收储程序和收储资金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继续会同建设部门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了比较好的体现,未发生重大的案件,但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还很多,特别是公有资金招投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还很突出。为了不断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省监察厅今年提出了“三大任务”、“四项目标”。“三大任务”是:一是加大查处围标、串标案件和违法分包、转包案件力度,迅速扭转建筑市场失控的局面;二是进一步推动招投标综合大市场建设;三是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远程评标和网上监察。“四项目标”是:投诉举报有明显下降;管理制度明显加强;围标串标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为落实省监察厅工作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会同建设部门对招投标市场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执行招投标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情况,专家评委管理情况,执行招投标相关程序情况;二是会同建设部门对全市招标市场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市招标市场情况,为推进辖市建立招投标综合大市场做好准备;三是会同建设部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远程评标和网上监察,确保年内实现招投标系统与省网相联、一级市场招投标远程评标的目标;四是加大对招标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公有资金招投标项目发生违法违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查处;五是会同建设部门研究和探索招投标市场的制度建设和监督举措,促进建设市场规范有序。
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重要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制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二是积极会同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为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提供纪律保证。
六、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多,投入金额较大,投资速度较快,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根据省监察厅要求,重点抓好二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坚决清理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投资项目;督促辖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切实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开工建设项目,防止投资过快增长;督促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督促主管部门重点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项目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施工许可要求的问题;篡改、编造虚假数据和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的问题。对有关部门在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指导和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中纪委、省纪委 “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的要求。执法监察室今年接手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在继续抓好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上级要求,重点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实行“采管分离”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采分离办法,真正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彻底分开。迎接国家和省专项督查;另外,还要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八、继续做好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工作
根据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派驻纪检组工作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三大工程和高架道路一期工程纪检派驻工作,强化执行制度、程序监督力度,核查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实现;二是对新增的重点工程采取巡查制,落实专人负责,适时组织巡查,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在有效监督之中;三是会同交通部门落实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各辖市区执法监察部门要主动参与,跟进监督;四是继续抓好村镇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五是认真做好三大工程、高架路一期工程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为今后重点工程派驻提供经验。同时做好参加全省纪检派驻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准备。
在做好上述八个方面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九、抓好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确立热爱、钻研、奉献执法监察工作思想,塑造执法监察干部队伍可信、可敬、可亲的形象,以清正廉洁、忠于职守、谦虚谨慎、作风过硬、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执法监察任务。第二,提升执法监察人员的能力。一是把握宏观政策的能力。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思想、理论、政策水平,提高观察、分析、解决[FX:PAGE]问题的能力;二是组织协调能力。努力熟悉工作业务,深入调查研究,既要主动协调,又要善于协调,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方法;三是实施有效监察的能力。要勤学习、多思考,知法规、懂程序;四是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原则要坚持,程序要规范,纪律要严格,作风要务实;五是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要做有心人,脑要勤,手要勤,年内每个执法监察干部要完成一篇以上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通过能力强化使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工作,独立处理执法监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委局作风建设要求,重点在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严格请示报告,建好基础台账。确保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完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