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和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活动主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后延伸。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三)突出抓好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的宣传。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和契约合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抓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区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突出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深化法治新北建设、开展法治区创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2012年全区“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1.区委宣统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在《高新区报》联合出一期“与法同行”活动专版,开设“12.4”法制宣传活动专栏,大力宣传“12.4”活动前后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2.各镇(街道)要利用集市、节假日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前后,结合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培训活动。建立区“六五”普法联络员,举办一期全区“六五”联络员培训班。
4.组织2012年度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评选的推荐活动。
5.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企业暨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现场会,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签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各地各部门在认真落实好全区统一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自身的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战略高度,把“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和推进法治区创建的有力举措,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增强实效。要围绕活动主题,紧贴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贴社会管理创新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注重创新,扩大影响。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新闻媒体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报道活动。报刊、网络等各级大众媒体,要发挥公益法制宣传的主导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关今年“12·4”活动的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区司法局王晓芬、蒋诚;电话:85110148(传真)、85178017,电子邮箱:czxbsfj@126.com。
附件:1.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
2.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统计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
一、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三、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六、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七、共建法治新北,共享美好生活
八、推进法治新北创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九、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新北
十、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建设法治新北
十一、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十二、加强普法教育,建设美丽新北
十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区公民法律素质
十四、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十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十七、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十八、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十九、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十、和谐新北,普法先行,率先发展,普法助推
附件2:
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2年12月 日
法律咨询
组织法律咨询场次数
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数
接受法律服务人数
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数
法制讲座
举办法制讲座场次数
参加法制讲座人数
法律知识竞赛
举办竞赛次数
参加竞赛人数
发放试卷数
回收试卷数
法制宣传
悬挂横幅标语数
张贴宣传画数
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
更换法制宣传栏目期数
组织法制文艺场次
其他
注:各地各部门请将统计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