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