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近期,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州”—2013年“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2013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新北区人民政府目标任务书》,追加了部分对我区的考核内容。根据市对区考核内容的变化,结合《2012~2015年新北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责任书》,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追加)》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