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新北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全面、持续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圆满完成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查处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土地违法行为,组织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全面整改,确保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市、省级验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健全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促进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保护耕地、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意识不断增强。 二、工作分工 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通过市、省级督查验收。 三、检查对象和依据 (一)检查对象: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在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中新增的建设用地图斑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图斑。 (二)工作依据:以《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及本方案组织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7月15日):各地对在土地变更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二)核查整改阶段(7月16日~7月30日):由区国土分局对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逐一进行核查、查处并整改到位。根据核查整改结果填写有关表格,逐级上报。 (三)数据上报阶段(8月1日~8月10日):区国土分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将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初报市国土局。 (四)市级验收阶段(8月11日~8月15日):市政府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反馈验收意见。 (五)省级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30日):省政府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体工作进行验收。全市根据省级验收意见组织整改纠正,并重新上报最终数据。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界限中,“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即“6•30”政策)停止执行;其他有关政策界限,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即“取消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延续不变。 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部署启动违法用地项目整改查处工作。政府主要领导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工作。要检查整改前要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在实施检查整改过程中要政策把握到位、工作重点突出、人员力量充实、装备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继续落实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审核人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验收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检查整改过程中有困难的,请及时与区国土分局联系。 (四)统筹结合,健全卫片执法检查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在共同做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提升。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土地巡查、案件查处等日常执法监察与卫片执法检查的关系。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以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保持全区土地管理秩序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