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新北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常州市新北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柴、汽油加油点,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区经发、商务、环保、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和加油站(点)要重点排查,加强整改,消除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隐患。 (二)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点)。对未经省商务厅批准已建、正在建的加油站(点),依法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扩建的加油站(点)要立即责令停止改扩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采取措施,查封取缔。 (四)对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 (五)检查加油站(点)的计量装置。对加油站(点)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和整改。 (六)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或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油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七)检查成品油购进渠道。成品油零售企业要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对从非法渠道购进成品油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经发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协调、督查、专项治理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经发局:监督加油站(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商务局:查处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未经许可新、改、扩建加油站(点),从非法渠道购进成品油等违法行为采取取缔、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环保局:负责对新、改、扩建加油站(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监督落实施工期、营运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各项环保设施情况;对油气回收改造进行检查,对申请验收的企业,审核环保审批手续,验收环保设施。 安监局:负责查处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查审批的新、改、扩建加油站(点)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使用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负责已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工商分局:查处取缔无证照、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或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油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质监分局: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加油站(点)计量情况,对加油站(点)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消防大队:重点检查现有加油站(点)《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情况,同时对投入使用加油站(点)的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和实施本辖区成品油市场整治方案;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负责组织开展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和打击工作,配合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区商务局核实有经营资格的现有加油站(点),组织各加油站(点)开展自查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非法加油点的排查工作。 (二)重点查处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25日)。由区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此次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对辖区内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比较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8月26日~8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辖区内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水平。同时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联合开展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力度。区商务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将管理与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建立和健全成品油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实施社会监督。在开展专项检查期间,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有力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畅通举报渠道,利用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维护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加油站(点)专项整治检查表 2.成品油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