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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230/2013-00059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社卫[2013]32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3-09-10
发布日期:
2013-09-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部署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明确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排查隐患、加强监督、化解矛盾、加强值班
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新社卫[2013]32号
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直属卫生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院长(主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本单位实际,特别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制度、措施同步落实,全力防范节日期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治灾因素。
各单位要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完善预案内容,对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通过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演练等形式,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迅速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医疗安全工作,坚持落实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章制度,防范差错事故发生。要加强急诊救治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医疗救治工作有序进行,一旦发生重大人员伤、病、亡事件以及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开展救治。
二、排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医疗安全。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诊疗技术规范、目标责任管理、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医疗纠纷处理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等情况。
(三)用电安全。配电房、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维护,管理和操作电力设备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仪器、设备、网络、电线等防雷安全。
(四)特种设备安全。医疗放射源、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制氧设备、输氧设备、氧气瓶以及水、电、气、热、能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控,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易燃易爆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毒麻、精神类药品“五专”管理,财务科、药房药库及重点科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标准规范分类、分项储存。
(六)车辆安全管理。公务用车、救护车和接送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车辆及驾驶人员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有违章驾车、酒后驾车、出私车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区卫生监督所要开展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提高节日消费市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重点加强对重大活动场所和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对餐饮消费的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事件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切实防患于未然。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完善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一旦出现问题苗头,要及时妥善处置,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酿成事端;三是加强医疗、护理安全教育,防止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发生,一旦发生及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五、加强值班,抓好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联络畅通。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年资工作人员值好临床一线班,不得安排进修、实习生及不具备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值班,如发现不具备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值班将追究院长责任;院中层以上干部节日期间省亲或外出应向院长请假,院长外出应向区局请假;要建立健全行政值班制度,并保证有一名院领导带班;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值班工作负总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关停手机等通讯工具,如确需外出,必须向区局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增加夜间巡逻,把好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关,严防不法人员混入作案。
请各单位把行政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2013年9月17日前通过区卫生信息网上报局卫生处(表格见附件)。区局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新北区卫生局中秋值班表
2.新北区卫生局国庆值班表
3.新北区卫生系统中秋值班表
4.新北区卫生系统国庆值班表
5.新北区卫生系统中秋、国庆安全生产检查安排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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