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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常州市龙城小学人事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12230/2013-0006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
教育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社人[2013]34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3-11-27
发布日期:
2013-11-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规范了常州市龙城小学人事管理工作,明确了人员数量和类别、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管理、编外教师管理、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的管理
关于规范常州市龙城小学人事管理的意见
常新社人[2013]34号
常州市龙城小学:
为了发挥市优质教育资源对我区的辐射作用,保证师资队伍的稳定,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常高新集团与局前街教育集团联合办学的意见,经与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同意,现就规范常州市龙城小学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员数量和类别
1.以规划八轨、每班45人计算,按城市标准核定并增加9%,可配备教职员工124名,包括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含新北区和局前街教育集团选派的教师)、编外教师和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2.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新北区选派23名编内教师到龙城小学挂职培训,同时局前街教育集团选派7名编内教师。
3.编外教师。学校根据规模发展要求,逐年补充到位,编外专任教师控制数为83人。
4.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学校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可聘用一定数量的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1人以内。
二、关于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管理
1.人员安排。新北区以公开招聘和区内流动两种方式安排教师到龙城小学挂职培训。凡公开招聘的,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全区中小学当年度教师补充计划,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经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人事关系挂靠在百草园小学,龙城小学安排专人予以配合。凡区内流动的,由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初步方案,征求龙城小学意见后,办理区内调动手续。
2.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工资调整等工作均由百草园小学负责实施,龙城小学安排专人予以配合。
3.人员待遇。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享受国家规定待遇。龙城小学可根据联合办学协议、学校章程及董事会等意见,实施有关津补贴及奖励办法。
4.经费来源及管理。区内选派的挂职培训的编内教师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承担,由区财政统一核拨至百草园小学转至龙城小学。
三、关于编外教师管理
1.人员补充。龙城小学参照编内教师招聘办法组织招聘编外教师,但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拟录用的编外教师,由龙城小学委托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工资调整等工作由龙城小学负责实施。
3.人员待遇。
(1)工资。编外教师工资参照编内教师工资标准,实际发放由龙城小学确定。
(2)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缴纳企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规定执行。
4.经费。使用编外教师的经费由龙城小学自筹。
四、关于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的管理
1.人员补充及管理。职员、教辅及工勤人员由龙城小学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并委托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
2.人员待遇。
(1)龙城小学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工资。
(2)参照企业工作人员缴纳保险。
3.经费。使用职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的经费由龙城小学自筹。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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