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处室,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