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有关街道畜牧兽医站:
全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开展已近半年,常州市在武进试点的基础上正在逐步增加试点单位。近日,市动监所下发了《转发省动监关于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常动监[2013]5号),对全市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提出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是规范检疫工作、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水平的有效手段。去年下半年,省监督所专门开发了全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管理系统,经过反复调试、修改和完善,已于今年1月10日在全省试点使用。从目前情况看,该系统能够实现动物检疫票证信息电子化管理、快速规范电子出证和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检疫监督相关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等方面的需求,有效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根据省农委要求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出证。请各镇、有关街道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动物检疫票证电子管理系统使用,实行检疫出证人员注册、检疫票证在线订购发放,以及所有检疫申报点的检疫电子出证,确保全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 工作将作为今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年目标考核任务,各镇、有关街道要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一是分步推进实施。根据全省全面推进时间,各镇、有关街道要确定镇(街道)级检疫票证电子管理系统管理员和票证管理员。加强基础信息的录入,对机构、人员、装备等基础信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全部录入系统,以便检疫电子出证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开展;8月31日前,电子出证工作须覆盖到每个检疫申报点。二是加强出证设备管理。各镇、有关街道要做好出证设备的发放领用记录,确保每个检疫申报点电子出证设备配置到位。要明确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出证设备的档案管理、维护管理、报废处理等。同时,各检疫申报点要满足检疫票证电子管理系统运行的环境,运行环境参考详见附件。 三、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工作 近期,江苏省多地相继出现遗失检疫票证的情况,干扰了检疫监督工作秩序,各镇、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按检疫票证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订购、发放、使用、保存、回收、销毁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各镇、有关街道的检疫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检疫票证,工作结束时应将检疫票证交由乡镇站票证管理员统一保管,并做好移交保管记录,严禁将检疫票证存放在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上过夜。检疫票证的电子化管理是规范检疫票证管理的重要手段,各镇、有关街道要全面启用检疫票证在线管理,在系统内按季度完成申请、签收、发放工作,签收时应注意核对系统内检疫票证的数量、号码段和实际收证情况是否一致。现阶段,检疫票证实行系统电子化和纸制台账同步管理。 对于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区所联系。联系人:苏 建;联系电话:85191701。 特此通知,请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