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关于印发新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政办【2013】34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制订了《新北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3年6月20日
新北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面、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区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及管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啤酒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情况和排查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2、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
重点检查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的重点检查;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职业健康安全。
重点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情况,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落实现场监测、员工体检和危害因素告知情况等;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档案,对监管对象底数是否清楚,是否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对事故隐患是否跟踪监督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按规定上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四、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自6月20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科技经贸洽谈会以及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街道和园区安管部门检查指导,区安监局抽查督促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大检查工作具体做到“三不”:一是统筹计划不分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镇街道和园区安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同时,区安监局进行不间断开展抽查检查。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做到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跑,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隐患整改不留情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严格“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区域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区安监局要根据附件中的抽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为全面研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请各镇、街道、园区安管部门每半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上报全面总结。联系人:王淑婉 联系电话:8512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