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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1-2012年度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监察审计调查结果
索 引 号:
014113030/2013-00005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审计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审发[2013]24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3-12-05
发布日期:
2013-12-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公布2011-2012年度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监察审计调查结果
2011-2012年度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监察审计调查结果
常新审发[2013]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一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新北区审计局、监察局派出联合调查组,自2013年3月5日至4月30日,对2011-2012年度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区、镇两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农业局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查和拨付工作,各镇农机和财政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具体负责政策宣传、资格审核、信息公示、资金结算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新北区农口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常州市新北区区级财政农机现代化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了农机购置区级财政配套补贴标准,部分镇配套了镇级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资金。
2011至2012年,全区共新购各种农业机械669台(套),区级以上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资金共投入669.14万元,占购机总额的50.19%,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440.03万元、常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34.59万元、新北区级财政补贴资金194.52万元,占补贴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76%、5.17%、29.07%。
二、监察审计评价
监察审计结果表明,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农机、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相关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取得了农民受益、装备提升、农机现代化发展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各级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农户负担逐年减轻
2012年新购农机总价878.13万元,比2011年增加92.94%,但农户承担的比例由52.06%下降到48.65%。
(二)区级扶持大幅增长,现代化水平逐年提升
一是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种类在三类农机的基础上,2012年增加了谷物联合收获机、烘干机等六类农机,达到了对九类农机实施区级补助;二是补贴标准大幅度增加,2012年区财政累计配套农机购置补贴138.92万元,比2011年增长了149.86%,区级补助资金的比例比2011年提高了5.33个百分点。
区级配套补贴资金的大幅度增加,有效促进了全区农机装备水平的提升,一是新购单台(套)农机价格呈现大幅增长态势,表明农户购机的重心逐渐在向大型高效农业机械转移。二是区级配套补贴对大型高效农业机械购置的引导作用明显,全区2012年新购大型农机数量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得到健康和快速发展。通过培育、扶持、示范、引导,全区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35家,其中2011-2012年新增24家;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的合作社有3家。
(三)政策执行基本到位,操作程序基本合规
延伸审计情况表明,新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具补贴标准和品目的补贴资金分配比例,补贴资金向重点农作物及生产关键环节和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经对购机农户调查回访情况表明,农户所购置的农机具名称、品牌、型号、出厂编号、补贴额等相关情况与购机补贴档案中申请表、补贴发放表和购机发票等内容对应一致,与实际购机人相符。
三、监察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制定不够严密,执行不够严格
1.补贴水平差距较大。2012年,不同的农机具之间区级财政补贴率存在较大差异;从总补贴率情况看,不同的农机具之间总补贴比例也较为悬殊。
2.机具申请人与补贴支付对象不相符。2012年部分农机以专业合作组织名义申请购买,但是补贴支付对象变为个人“一折通”账户,与申请人不相符;部分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农机同样也享受了区级补贴,与有关规定不符。
(二)个别购机户私自转让农机具
2011年6月,个别农户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买了1台高速插秧机,2012年12月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转让他人。以上做法不符合《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第七条“工作职责”关于“购机者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补贴机具,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乡镇农机部门初审后,报县级农机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定。
(三)部分村委核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务处理不规范
延伸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村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务处理不规范,村委农机具资产账实不符。
(四)机库建设成为农机现代化发展的瓶颈
受用地指标等因素制约,农户建造农机机库的申请得不到批准,农机具露天存放,机具加速老化,甚至出现农机具被盗的情况,影响了农机大户购机的积极性,也阻碍了新北区农机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
四、监察审计建议
(一)完善政策制度,规范农机补贴行为。区农业局要围绕新北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总体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扶持力度,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
(二)加强后续管理,提升农机管理水平。区农业局要督促各镇建立健全农机购置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村委购机补贴、资产购置的财务核算行为。
(三)强化服务意识,着力维护农户利益。做好农机质量调研工作,完善农机购置、培训、维修、供应等环节的相关制度;主动与国土、建设部门联系,研究解决农业机械机库建设难的问题,破解农机现代化发展的瓶颈。
(四)加强防范意识,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监察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农业局对监察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机购置等工作的管理,对补贴资金的对象和标准等进一步进行细化,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监管,监察审计调查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对个别购机户私自转让农机具的问题,区农业局对该农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补办了相关手续;关于部分村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局已责成相关镇对村委进行处理,并要求在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中要做好帐务处理,规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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