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质监特函﹝2013﹞1011号)及市质监局《关于下发<2013年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常质监特发﹝2013﹞3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 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附件2: 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为全面完成省、市质监局下达的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制定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防范事故、保持安全平稳态势为中心,坚持从严监管、防范为先。强化使用环节和生产环节安全监察,强化行政执法,构建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节能工作的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严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开展标准化管理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率达到90%以上。 2、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对重点行业、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回头看;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 3、按照市局部署,推进电梯“六个一”工程,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 4、所有民用液化气瓶和工业用气瓶均实行安全条码和信息化管理。新投用及在用充装气瓶条码安装登记率100%、到期强制报废率100%、定期检验率90%以上,充装记录电子化存档率80%以上。 5、完成5%以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25%以上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6、深入开展小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简易升降机三类事故多发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生率。 7、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评审现场监察,加强对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8、不发生安全监察、检验责任事故,力争杜绝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察工作 1、严格隐患整治督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尤其是已经开展标准化管理的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隐患、严重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闭环,确保严重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逾期未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采取政府挂牌督办或停产整顿等强制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坚决依法查处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特种设备管理水平。2013年,要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标准化推广和分类分级,减少C类使用单位数量;对部分已经开展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凡没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主动报检的单位,不能确定为达标单位,应当督促整改;通过创建活动树立标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引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将开展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整治有机结合,用隐患排查整治来推动标准化建设,用标准化建设来检验隐患排查整治成效。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配合市局推进电梯“六个一”工程。“完善一个网络”(电梯应急救援网络)、“编制一部连环画”(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连环画)、“细化一套方案”(电梯维保单位考核方案)、“建设一个平台”(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平台)、“强化一项培训”(电梯维保技能培训)和“宣贯一份文件”(住宅电梯“管理办法”宣贯)。 组织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规范整改落实、新电梯登记使用标志张贴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镇(街道)要建立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台账,特别是对小区电梯要加强管理。督促电梯使用者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维保单位不断提高维保质量,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到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到位、维护保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2、深化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检验行为,坚决查处充装无码瓶、过期瓶、报废瓶行为和翻新修理气瓶行为。对充装、检验许可评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和条码系统管理要求进行鉴定评审。联合安监、工商、建设、消防等部门,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餐馆、酒店、居民住宅等场所和气瓶供应点进行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责任。 3、开展小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和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蒸发量在2吨以下的小锅炉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主要检查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制度落实情况。对小锅炉,重点检查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司炉工持证上岗以及处置缺水等紧急状况的能力等情况。对快开门压力容器,重点检查连锁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及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等情况。 发动辖区内企业对在用简易升降机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主要内容为简易升降机的制造、安装、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存在的缺陷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情况。对无制造资质单位生产的在用简易升降机,要委托有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改造,经检验合格和注册登记后使用,否则责令停止使用并拆除。 4、服务科学发展。要围绕质量强区的各项要求,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一是要服务好重点项目。围绕高新区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主动开展政策咨询、现场服务、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加强政策指导,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竞争力。二是要服务好重大活动。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三是要服务好民生。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的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负面事件发生。 (三)夯实监察工作基础 1、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知识,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2、加强动态监管组织网络建设。4月底前完成现有监管员、协管员队伍的梳理和整合,挑选乡镇、街道、社区等机构和重点企业、协会中有经验、能负责的人员确定为监管员,实施安全监管员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由省局统一颁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证》。 3、继续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加强信息化系统的维护,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 4、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我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协助政府建立专项救援队伍,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行业性、区域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 5、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岗位行为;实施“双提双创”工程,强化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监察工作绩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勤廉清正的安全监察队伍。 附件2 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全区2013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计划分为节日和活动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突击安全监督检查三类,并采取相互穿插结合的方法实施。 一、节日和活动安全检查 (一)“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四月底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重点监控设备等。 (二)“十·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九月底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等。 (三)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 1、时间:十二月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如电梯、游乐设施、气瓶等)、重点监控设备等。 (四)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 1、时间:五、六月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重点监控设备等。 二、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五月至十月 2、内容: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开展普查。 (二)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 1、时间:六月至七月 2、内容: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检查,对经过整改符合要求的要检验并注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拆除。 (三)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 1、时间:全年 2、内容:电梯维保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并配合市局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和星级评定。 三、突击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全年 2、内容:(1)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 (2)检验单位上报的重大问题; (3)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