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服务型机关建设,以公正便民为基本要求,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了我局年终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成立了由季晓东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处,由局综合处处长徐科勤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综合处、监察室2个处室、单位人员组成,并明确了2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年初时就下发通知,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标准要求做好网站信息添加更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本局的工作动态、最新政策法规等一系列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是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年度工作报告1条,年度工作规划1条,政策法规类5条,业务工作类2条,另外公布各类业务性工作动态信息共585条。
三是拓展公开的形式的多样性。我局在充分利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如利用新闻媒体舆论发布信息;利用局对口部门网站发布信息,增加信息报送渠道;参加每次由区组织的政风热线节目,面对面的与公众交流;印发便民手册,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每月编印局简报,公布局重点工作,提高社会工作知晓率。
四是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步曲”进行,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报送保密机关进行审核,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及时报送区档案局备案,以便审核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次,答复总数为1次,答复意见为不同意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我局工作任务重,人员紧张,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少,特别是有些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不能按要求及时更新。同时,部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
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要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有些信息是公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特别是有关部门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三是政府网站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目前,我局在政府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比较单一,局限于局发文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整改措施:
1、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切实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要追究其责任。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特别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4、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升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以上是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汇报,我局要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