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联系(地址:常州市衡山路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5127532)。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综合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明确相应责任人,负责审查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已将需要公开的信息上传至网上,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常新科 [2008]14号)】。2012年我局共公开信息6条,其中:计划类1条,业务类4条,其它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方便公众随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新北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