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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4112230/2013-00026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教育局:
年度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2-10-29
发布日期:
2013-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报告》从6个方面报告了本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地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联系(地址:常州市衡山路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5163025)。
一、概述
2012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各项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合法、准确、全面、及时”。
(一)主动公开的意识更强。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由综合计财处具体落实,各处室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做到应当公开的一定公开,可以公开尽量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内容,尤其注意及时向社会公开,如教师、卫技人员公开招聘的相关内容,同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区教育信息网、卫生信息网公示;针对新学期入学政策及时做了一期热点专访,方便于民,同时提高了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多。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主阵地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时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专栏办部门专栏,在办公室楼道设立党务政务公告栏和办事指南,印发宣传小册子,通过高新区报发布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标准更高。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备案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程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统一网上公开信息的发布格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年度报告编制等基础性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6.5%;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5.6%;业务工作类信息56条,占总数的51.9%;其他类39条,占总数的36.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故未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施行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不够规范。
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工作,优化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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