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对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公布《新北区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新北区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常新政办[2008]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我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对照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落实保密审查、文本移交等制度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对照检查,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9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4条,政策法规13条、规划计划10条,业务工作16条、其它1条、年度工作报告4条,其中2012年新增及更新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另外2012年度我局通过区审计局网站对外发布审计动态信息178条,公开了《新北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开设“绩效审计看新北”专题报道,并在市政府网站以在线访谈的形式对“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宣传,进一步使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扩大审计工作影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的公用经费支出。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也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改进措施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查找和分析不足,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