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
为准确掌握2012年各地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相关情况、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预算情况、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和队伍建设情况,进一步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针对性,预防和减少因临时脱漏管而引起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年度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03〕8号)要求、《常州市201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常安帮〔2013〕1号)和《关于开展对2012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的通知》(常安帮〔2013〕2号)安排,决定对全区2012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排查内容
2012年各地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帮教、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预算、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安置帮教社工配备等情况。
二、排查时间
2013年2月26日至3月底。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开展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是预防和减少因临时脱漏管而引起的重新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各镇(街道)安帮办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全面排查掌握2012年回归社会的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要充分发挥排查工作的兜底作用,扎实开展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教育、帮扶的全覆盖。对排查出来的临时脱漏管刑释解教人员,要尽早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分工专人负责,确保不留工作死角。
(三)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对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刑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涉盗累犯、涉毒、涉邪教等类刑释解教人员,各镇(街道)安帮办要协调公安派出所将其作为重点管控帮教对象,进一步充实管控帮教力量,强化管控帮教措施,及时掌握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化解消除诱发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各种潜在因素,全力预防这部份人重新违法犯罪。
请各镇(街道)司法所于3月22号前将排查活动开展情况、排查数据与往年比较分析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附统计表报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