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
根据区委政法委2013年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实施后取得的良好效果和成功经验,决定在全区建立“老娘舅”调解员队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定位
“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是依托村(社区)调委会建立的民间调解组织,“老娘舅”调解员的性质为志愿者性质。“老娘舅”调解员应在村(社区)调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二、选拔程序和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村(社区)推荐、镇(街道)审核的流程,每个村(社区)从当地身体健康、德高望重、有一定影响力、热心公益事业,并且具有基本法律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的老党员、老干部中选拔1至2名老同志作为“老娘舅”调解员人选。
三、聘任方式
对按条件选拔出的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员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聘任,并发放聘书。
四、培训方式
采取律师以案说法、优秀人民调解员介绍工作经验和现场尝试调解、点评典型案例等方法,对全区“老娘舅”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实施步骤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常新委〔2013〕18号)的工作进度,开展“老娘舅”调解员队伍建立工作:
1.5月8日前,各镇(街道)司法所报送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员人选名单;
2.5月中旬前,区调委会完成全区“老娘舅”调解员聘任工作;
3.5月下旬前,举办全区“老娘舅”调解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