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常新委[2013]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本着“规模适度、地域相邻、尊重民意、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对我镇部分行政村(社区)进行区域优化。全镇现有行政村总数18个,社区总数4个,拟优化后的行政村总数为8个,社区总数为4个。具体请示如下:
一、撤销王下村村村民委员会和四霍庄村村民委员会,两村优化合并后设立新的王下村村村民委员会,地域面积4.6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王下村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二、撤销健康村村民委员会和龙珠山村村民委员会,两村优化合并后设立新的龙珠山村村民委员会,地域面积4.5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健康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三、撤销邱庄村村民委员会和彭家村村民委员会,两村优化合并后设立新的邱庄村村民委员会,地域面积4.5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邱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四、撤销温寺村村民委员会和南站村村民委员会,两村优化合并后设立新的温寺村村民委员会,地域面积3.4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南站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五、撤销鸦鹊村村民委员会和幸福村村民委员会,两村优化合并后设立新的鸦鹊村村民委员会,地域面积4.8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鸦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六、撤销肖巷村村民委员会、包家村村民委员会和同心同德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述村、社区优化合并后成立青莲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办公地址暂设在同德苑小区公建配套用房;
七、撤销谢庄村村民委员会、汤庄村村民委员会和汤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述村、社区优化合并后成立汤庄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地域面积2.1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谢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八、撤销灯塔村村民委员会、溪中村村民委员会和溪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述村、社区优化合并后成立罗墅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地域面积1.6平方公里,办公地址暂设在原灯塔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九、撤销溪东村村民委员会和空港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述村、社区优化合并后成立新的空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地域面积0.8平方公里,办公地址设在原空港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十、高巷村村民委员会、窑丼村村民委员会和溪南村村民委员会原区域保持不变。
妥否,请批示。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