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行政村(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提升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水平,结合人事变动及区域优化情况,对镇干部蹲点行政村(社区)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出如下要求:
1.蹲点镇干部要根据镇党委、政府对行政村(社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和检查工作。对蹲点工作做到有组织安排、有交流检查,既相互借鉴,又相互促进。
2.蹲点镇干部要切实帮助各村(社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发展思路,落实具体措施,认真解决好在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重点指导好党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处理、“双违”遏制、土地规范流转、重大项目推进等中心工作,把蹲点村(社区)建设成各项工作的示范点。
3.蹲点镇干部到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五项禁令”、“三解三促”各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积极主动,上下沟通,做好参谋,解决难题,真正发挥蹲点的作用。
附件:镇干部蹲点联系行政村(社区)一览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